2005年12月13日 星期二

教室日誌

在學校代課的時候,看到學藝股長請我簽名,忽然覺得相當懷念
因為我自己以前在這個年紀的時候,也曾經非常非常熱衷此道:

1. 用鉛筆在直行的格子上打草稿再寫,這是為了要確保每個字大小都要相等。
2. 每個字大小必然為1.5乘以1.5公分。
3. 一定用PILOT的深藍色簽字筆書寫,修改必用飛龍牌的藍色修正液。
4. 寫字時必須非常用力,使得字看起來好像是印在紙上面一樣。
5. 字體使用類似POP的海報字體,但是結構更加規矩而筆直。
6. 絕對不拖寫或遲交,每天一定在下午4:30準時送回教務處。

神經病




還好 只是曾經做過而已
我的個性裡面或許有一絲不茍的特質曾經存在過
雖然還蠻屌的-.-
但就讓它永遠消失吧